环境保护部等九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加强二(口恶)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对持久性污染物二(口恶)英防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意见》提出,当前要重点抓好铁矿石烧结、再生有色金属生产、废弃物焚烧等重点行业二(口恶)英污染防治工作,并明确提出推进高标准废弃物焚烧设施建设。
《意见》指出,在铁矿石烧结、电弧炉炼钢、再生有色金属生产、废弃物焚烧等重点行业全面推行削减和控制措施,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广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最佳可行工艺和技术等,降低单位产量(处理量)二(口恶)英排放强度。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二(口恶)英污染防治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重点行业二(口恶)英排放强度降低10%,基本控制二(口恶)英排放增长趋势。
近年来,关于垃圾焚烧二(口恶)英排放的争论非常激烈。《意见》关于废弃物焚烧行业二(口恶)英控制的内容引人关注。
《意见》明确要“推进高标准废弃物焚烧设施建设”,提出要结合落实《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淘汰污染严重、工艺落后的废弃物焚烧设施,推进高标准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减少二(口恶)英排放。
《意见》要求严格落实《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技术要求。新建焚烧设施,应优先选用成熟技术,审慎采用目前尚未得到实际应用验证的焚烧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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