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送审稿审查会于2010年11月2日在北京召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领导莅临会议并对对本次规范的审查会提出具体要求,即要求各位专家审查时客观、公正,逐章逐条审查;要求规范具有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进行重点审查,对强制性条文进行重点把关;各条文的编写要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领导宣布本次规范的审查专家名单,并通过各位专家同意,组成了专家审查组,审查组主任由中国工程院院士、贵州大学教授马克俭先生担任,副主任由中国钢结构协会专家委员会名誉主任陈禄如先生和中国结构设计大师、华东建筑设计院总工汪大绥先生担任,还有其他分别来自科研、设计、制作、安装、监理等方面的8位专家为专组成员。
规范主编人对编制过程进行了简明介绍。自规范开始编制以来,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了我国几十年来的钢结构工程施工实践经验,借鉴了有关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后才形成此次的送审稿,可以说该送审稿是集中了整个编制组全体编制人员的心血和汗水。也希望各位专家对该规范进行严格审查,提出更多宝贵意见。编制组会后会根据各位专家的意见,继续努力,认真修改,最终形成报批稿。
审查专家组听取了编制组的工作汇报,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讨论,形成了如下主要审查意见:
1.本规范编写格式规范、逻辑严谨、结构清晰、规定明确,并与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了协调,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
2.本规范总结了我国多年来钢结构工程的施工经验,借鉴了国外相关钢结构技术标准,将成熟的、先进的施工技术纳入规范,同时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做了相应的规定,并与钢结构设计、质量验收等相关标准进行了协调,是一本钢结构施工的通用技术标准。本规范的颁布实施,对规范钢结构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经济合理性,以及贯彻国家低碳经济政策有重要意义。
3.本规范编写具有创新性、适用性等特点。
本次会通过审查专家组的认真审查,认为本规范填补了国内钢结构施工领域技术标准的空白,其编制的技术水平高,并一致通过本规范送审稿的审查;也希望编制组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对该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完成报批稿,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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