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据《北京晚报》消息,据周日跑街的记者发现,黑色喷码、透明钢印……许多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不是难以辨识,就是容易脱落。食品生产日期就像在玩“躲猫猫”,令消费者“一头雾水”!
据在崇文门新世界百货超市生鲜冷柜前的任大妈介绍:“这到底是6还是9啊?生产日期和封口一个颜色,不是考我这老花眼嘛!”此外,不少顾客一样,“真难!每天都要不由自主地跟生产日期‘斗眼力’”! ●透明钢印:字迹不清,考消费者眼力 袋装生鲜食品的外包装,大多采用透明的塑料材质。而标示的生产日期,则是对“钢印”青睐有加。据了解,“钢印”是借用高热,将塑料烫出凹凸不平的日期。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成本低,缺点是不容易看清,尤其是与封口处的压痕叠加时。 ●黑色喷码:一刮就掉!难得都识假货! 如果你注意的话,印在瓶盖或瓶身上的生产日期,用指甲抠个十来下,基本上就化作黑色粉末脱落了。除此以外,生产日期数字模糊、颜色与底色相同,不便于顾客辨识等情形也较常见。 ●食品标识:“躲猫猫”,好玩逗你玩! 在网络上,熟知食品标识的王女士,给大家提供了点“寻找”的心得。不是在封口、底部、中部,就在正面、反面,再不然就躲在边边角角、接缝处。对“生产日期见外包装”的食品,“前后左右就那几个地方,肯定能找着”。
这不是和消费者玩“躲猫猫”,又是什么?像酸奶瓶上的黑色数字,用指甲轻轻一刮就消失了。“都是现代化技术,连指甲都敌不过,这日期会不会被篡改啊?”,网友如此质疑! 一般来说,在采购食品时,经常留心“标签”的网友都会知道,对巧克力、牛肉干、食盐、豆腐等食品包装,生产日期标示得五花八门,位置也各不相同。据2004年实施的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生产日期应清晰标示,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如生产日期标示“见包装物某部位”,应对具体部位进行标示。 也就是说,只有“生产日期见外包装”这几个字的标示方式是不符合标准的。但对生产日期的具体标示方式和位置,该标准并没有做出详细要求。而事实上,有多少食品安全事故,都是因消费者不知、生产商逃避告知义务而引起的。毫不犹豫的说,食品标签的问题,正是影响食品安全的“罪魁祸首”之一。 追根究底,无非又是标准过于宽泛,造成标准缺失,从而导致食品生产厂家钻国家标准空子,从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对此,国家标准频道认为:“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统一并细化食品包装上生产日期的位置、方式、颜色,则显得尤为重要。 如何才能把消费者关注的食品信息,从犄角旮旯里“挖”出来?只有施行更详细、更统一的标准和规定,消费者才能一目了然。只有强制的规定食品包装标签的明示措施,才能方便消费者实施社会监管,从而,食品安全才可能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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