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企业一批货值13.45万美元拟出口俄罗斯的胶合板,因生产批次标识不全而滞留港口重新刷制标识。无独有偶,上月某日资人造板企业发往日本的LVL板材,因其中夹有错误标识而导致退货,损失达十余万美元。
自2009年5月以来,国际上尤其是输非协议国和欧盟相继加严了进口工业品的检验核查,许多出口工业品生产企业因忽视产品包装之后的标识要求和规范而导致出口受阻。据不完全统计,在近年来退运货物中,仅因商品标识不能满足进口国法规或顾客要求而退货的比例占总退货比例的20%以上。
据初步调查,导致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管理人员只重视产品的性能和外观,对标识未给予足够重视;二是出口企业对进口国技术法规、标准和风土人情了解不深,设计和刷制唛头时随意性大;三是少数出口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或急赶发货期,故意少刷或漏刷标识唛头,偷工减料以降低费用成本。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应重视产品的标识。产品标识也是产品质量的一部分,是出口商品的“护照”,即使在出口检验环节因标识问题允许返工整理,也极易出现费时费力并延误交货期甚至导致顾客索赔等被动局面,且标识不符合要求也会被判为质量不合格而遭退货或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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