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质监局近日通报2010年木制柜产品质量市监督抽查结果,两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超标。
本次抽查了城阳、崂山、李沧、四方等地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木制柜产品,经检验所抽产品实物合格28批次,实物合格率为93.3%。依据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QB/T2530-2001《木制柜》等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对产品外形尺寸的极限偏差、翘曲度、平整度、邻边垂直度、分缝、下垂度和摆动度、用料要求、木工要求、涂饰要求、漆膜涂层、甲醛释放量、力学性能、产品标志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从抽查结果看,青岛市企业生产的木制柜产品质量比较稳定,实物合格率较上年度70%有较大幅度提高。但从抽查结果看,2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仍然集中在甲醛释放量上,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木家具中的甲醛释放量必须≤1.5mg/L,青岛利海源家具厂一批次木制柜甲醛释放量检测值为“2.0mg/L”、 青岛市崂山区宏泰新木器厂一批次木制柜甲醛释放量达到“6.2mg/L”。
据了解,甲醛释放量超标将对人体安全产生严重影响,板式家具用人造板中的胶粘剂是甲醛污染的主要因素。对不合格产品,青岛市质监局已进行了查处。
2010年木制柜产品质量市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机构 |
项目 |
标准要求 |
检测值 |
1 |
青岛利海源家具厂 |
崂山 |
木制柜 |
/ |
450×380×520(mm) |
2010.6.15 |
甲醛释放量 |
≤1.5mg/L |
2.0mg/L |
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2 |
青岛市崂山区宏泰新木器厂 |
崂山 |
木制柜 |
/ |
430×390×490(mm) |
2010.6.12 |
甲醛释放量 |
≤1.5mg/L |
6.2mg/L |
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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