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函[2010]13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订《水质 阿特拉津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等5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1年1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黄翠芳 周羽化
通信地址:北京市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联系电话:(010)84934068
传真:(010)8492140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质 阿特拉津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3、《水质 阿特拉津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水质 松节油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5、《水质 松节油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水质 内吸磷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7、《水质 内吸磷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水质 苦味酸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9、《水质 苦味酸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水质 百菌清和溴氰菊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11、《水质 百菌清和溴氰菊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