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清理237家违规网络音乐网站之后,文化部10日对今年首批100首违规网络音乐产品进行集中清理,其中包括Bruno Mars、Christina Aguilera、Super Junior、幸田来未、S.H.E、蔡依琳、陈奕迅、飞轮海、何润东、谭咏麟、王力宏、吴克群、萧亚轩、周杰伦等众多国内外歌手的作品。
何谓“网络音乐”?文化部明确规定:“网络音乐是以数字化方式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的音乐产品,不仅包括通常意义上的歌曲、乐曲等音乐产品的数字化形态,还包括为表现音乐产品内容而辅以视频画面的MV、Flash等。”这批网络音乐产品,被控未经文化部内容审查或备案,并涉嫌侵权盗版。部分网络音乐网站擅自提供附件所列网络音乐产品的播放、试听、使用和下载等服务。
自2010年10月我国掀起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文化部雷厉风行,以高压态势进行整治,共梳理了564家提供网络音乐产品播放、试听、使用和下载等服务的网站,集中清理了音乐天空网、123wma音乐网、9Ku音乐网等237家涉嫌从事违规经营的网络音乐网站。目前,237家被点名网站中,已有70多家自行关闭。另有60多个未被点名的网络音乐网站,也慑于行动声势而自行关闭。
文化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源于2009年8月26日印发的《文化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的出台,是为了解决网络音乐市场面临的内容良莠不齐、未经审查的进口音乐数量巨大、侵权盗版、非法链接现象严重、市场行为和交易秩序缺乏监管等突出问题。如此初衷良好的规定缘何成为网络音乐网站的“催命符”?
小编认为,这还得从我国音乐网站的现状说起:在中国,在线音乐几乎都是免费的。在免费下载的基础上,音乐网站盈利模式通常是用户下载音乐的方式增加流量,以流量为基础吸引广告,音乐网站为了吸引流量和点击率,往往会铤而走险,以上传恶俗另类音乐来吸引点击,盗版音乐链接等打擦边球的方式来获取流量。
免费下载造就了中国音乐产业的“滑铁卢”。一份报告显示,过去10年是全球音乐产业最坏的10年,实体音乐的衰退明显快于数字音乐的增长,导致整个音乐行业收入减少,在中国更是如此。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网络的普及让MP3成为最受欢迎的音乐介质,但盗版与免费下载的猖狂不仅让唱片业濒临灭绝,更大大打击了音乐人的创作热情,导致音乐产业颓败不堪。音乐产业颓败的背后,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的音乐版权保护还处于蛮荒时代。
音乐版权是什么?这个定义没有一个标准的答案,侵权就更无从解释了。说到底,中国音乐产业目前最需要的是立法,有明确的法律条例来指导市场走向。版权的定义虽然并不复杂,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很多问题,如著作权、知识版权、链接权等有时候由几个公司共享,有时候又是多次授权,这些琐碎的问题都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条例来规范。
归根结底,我们需要在“免费下载”上做文章。要一直延续免费的模式,还是寻求新的突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目前,国外的在线音乐销售模式有三种:单点、预订、在线欣赏。单点模式指,歌迷喜欢哪首歌就购买哪首歌;预订模式则是歌迷按月付费,每月可以下载一定数量的歌曲;在线欣赏模式指歌迷按月付费后,可以在线欣赏所有歌曲,下载则需另外付费。在某网站所做的调查中,预订模式得到多数人的认可,是中国在线音乐值得借鉴的模式。
此外,我们还应意识到,正版是正途。盗版产品虽然能满足一时的利益,但却会毁了整个音乐产业。中国的网络音乐网站要想生存,必须在正版上做文章,主动提交申请或备案登记,加强版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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