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是我国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五周年之日,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今年1月9日前,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消息频频见诸报端、网络,让无数忍受“二手烟”多年的非烟民翘首企盼。面对街头巷尾、餐馆饭店,依然随处可见缭绕的烟雾,你不禁感到些许无奈。禁烟令,还未见实施,编译成浮云了吗?
●有标准,不给力,想变浮云? 虽然,今年1月9日才见“禁烟令”,然而,却并未在舆论掀起狂澜般的热议!更多的是网友的无动于衷。看着街头餐厅,烟雾缭绕的公共环境,百姓把怨言一股脑地抛向政府,抱怨政府的禁令不过是“空打雷”! 难道真的是没有标准的原因?据编者了解,从全国来看,早在1991年,国家爱卫会等六部委颁布《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2006年,《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2009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总后勤部和武警后勤部更是共同颁布了一个迄今为止中国唯一的场所全面禁烟政策——《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 不仅是国家,从地区上来看,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只有太原没有禁烟立法以外,其余30个直辖市省会城市均已立法禁止公共场所吸烟。在全国337个地级市中,已有154个城市也有禁烟立法或规定。 然而,现实中确实出现了“深圳禁烟11年没罚一人”、“南宁禁烟14年没罚一人”……的现状。标准遭遇尴尬,究竟是为什么?面对百姓“一纸空文”的抱怨,作为监管者的卫生部门也是一肚子苦水:一方面人手不足,不能保证每一名吸烟者都在监管人员视野之内;另一方面国家没有为禁烟立法,他们只能选择劝导,根本没有执法权。 归根结底,禁烟令有名无实还是执法力度不够,国家没有从顶层管理者开始重视起来。如果一部法律或是地方性法规、条例不能严格、认真执行,没有足够的震慑力,势必会让法律法规“打白条”。且不论,是不是国家经济还离不开烟草税收,单就国家标准的执行现状来看,令不行、禁不止似乎已经司空见惯。在这种集体的麻木背后,法律的威严大打折扣,政府的公信力严重受损。 有标准、不执行 = 没标准!相信大家都明白这样的道理。面对新加坡“公共场所吸烟,最高将被处以相当于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也有可能被判入狱6个月,甚至两者并罚”的严厉,不能不说,在全国人大忙着为禁烟立法的同时,只有真正地执行好现有的地方禁烟法律条例,才不会让“禁烟令”成为一纸空谈!
●禁烟博弈:如何在高利税和健康间取舍? 据数据表明,从1987年起,烟草一直是我国第一大税源。2004年我国烟草行业累计实现利税超过2100亿元,占我国财政收入的8%。 难怪有评论人士认为,“如何在高利税和卫生健康之间取舍,将是一项异常严峻的考验”!因为,对于政府财政而言,禁烟无疑于自剜其肉。说白了,还是国家经济发展没到足以放弃烟草利税所得的份额!从目前来说,国家各项事务的运作,需要民众的“吸烟”,而漂亮的香烟包装和掩人耳目的警示语,则是一种默许过的“潜规则”! 但我们在接受现状的同时,更不应忘记:控烟之路上,我们一直在行动!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起,中国就开始控烟。2003年,中国政府正式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两年后《公约》生效,政府是否禁止或限制烟草有关广告、促销和赞助,是否直接或间接鼓励他人吸烟,已经成为主要判断标准! 至于今后控烟的何去何从,编者还是能看到希望的!毕竟,有行动,知趋势,国家经济也在一步一步的发展,相信在不久的一天,控烟终究会成为现实。如果您还有疑虑,可以看看我们的2008北京奥运,举办期间所有场馆等公共场所已经实现全面禁烟,而且一切与烟草有关的广告也变得杳无踪迹!
综上所述,编者认为:控烟,不仅仅要看现在,更要看未来!只有从自己的一点一滴做起,才能足以改变环境!作为媒体,加大对禁烟的宣传;作为政府,更应重视标准的完善和执行;作为消费者,公众更应该团结起来,从自己的戒烟做起。毕竟,无论是孩子,还是老人,都要一个健康的呼吸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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