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深圳罗湖区两名高三学生在路边看到一位老奶奶跌倒,满脸是血,路人见状,都不敢上去搀扶。他俩扶起老人,将老人送进医院包扎并垫付医药费。事情传开后,学校召开表彰大会,奖励两人每人800元奖金。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也宣布给每人颁发1万元奖励慰问金。
如此羡煞众人的重奖却是有缘由的。不久前的深圳,福田区益田村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因无人扶导致死亡。“老人跌倒扶与不扶”本不是问题的问题,但是在日渐沦落的道德面前,居然成为现今国人纠心的抉择难题。深圳市罗湖区将两少年凡人义举给予重奖激励,在反差巨大的现实面前,可谓意义重大。
作为有着“炎黄子孙”身份符号和“礼仪之邦”文化标签的中国人,扶起跌倒老人本是中华民旅传统道德“助人为乐”之题内之义,老人跌倒无人扶助不能不说是传统美德的沦丧。然而金钱的奖励能救赎沦落的道德吗?
当地相关人士是这样表述的:“面对一个老人孤零零地摔倒在地上,他们所需要的只是旁人一个动作,一个简单的搀扶动作。这个平凡的行为蕴含着巨大的意义,可以挽救一个人的生命。一个连老人跌倒了都不敢扶起的民族,谈何崛起?!因而,两位同学的事迹意义不仅仅是扶起救助了一位老人,也重新扶起匡正了我们社会日渐衰微的良知。正义、慈悲、人性、今天在这里召开的这个表彰大会,就是要在全社会弘扬一种正气,树立一个风标,宣扬一种精神、营造一个氛围,唤起一种情怀。”
我们不能否认表彰的必要性,但是将重奖跟重金挂钩,未免太过世俗。中学生见义勇为当重奖,但重奖未必体现在重发奖金上。授予见义勇为者荣誉称号,召开大会公开表彰奖励,号召民众向其学习,甚至还可以提高表彰奖励的档次,这些也是重奖。如果只把重发奖金视为重奖,奖金发的越多奖励就越重,这只会使见义勇为走上物质轨道,这样的重奖就没有止境,其负面影响就会伴随而来
用金钱重奖见义勇为,带有实用主义痕迹,实用主义拯救不了失落的道德。街头有人跌倒之事会频频发生,主动将其扶起,这本是分内之事,也是举手之劳。稍有道德良知的人都应该这样做。如果做了就给重奖,重奖成了救人的动因,尽管跌倒的人有人救了,但社会道德未必会觉醒,社会良好风气未必就能形成。没有道德拯救和法律援手的见义勇为,其自身也会走不出困境。我们应了解,道德素质的提升不是朝夕之事,欲速则不达。事实上,相比树典型立榜样,政府更应该做好的是基础工作和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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