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通报,全国工商系统专项行动开展3个多月以来,已取得显著成效,截至1月7日,各级工商机关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372个,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16036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1739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384.201万元。
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总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文彤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彻底解决了国内外广泛关注的商标审查积压问题,商标审查周期由加快审查前的36个月以上缩短到1年之内,为依法保护商标权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严格审查,依法驳回恶意注册商标申请。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2010年10月、11月、12月3个月共审查36.7万件商标注册申请,依法驳回6.4万件,其中包含不少的恶意申请。
陈文彤介绍说,按照总局专项行动方案和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布置安排,各级工商机关通过市场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受理申诉举报等手段认真开展案件排查工作,成效显著。截至1月7日,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722350人次,检查经营户1694779户,检查批发零售市场和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08213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372个,吊销营业执照568户。已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16036件,其中侵犯驰名商标权益案件2525件,涉外商标专用权案件2439件,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案件242件,罚没金额9877.194万元。其中查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91件,移送司法机关3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1739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384.201万元。同时,在专项行动中,各地积极办理总局督办案件和本地确定的督办案件,查办了一批侵犯涉外商标和驰名商标权益的大要案件。
就今后的工作,陈文彤介绍说,国家工商总局将重点抓好4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和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继续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加大整治力度,务求取得实效。二是重点查处侵犯涉外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违法行为。以查处大要案为抓手,推动专项行动,震慑不法分子。三是切实扼制恶意商标抢注行为。继续加快审查,使商标申请审查周期缩短到10个月,异议和争议案件审理周期缩短到20个月,达到国际水平。在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审查、异议、争议、转让、管理各个环节依法严格把关,对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及时驳回,对不符合条件的商标转让申请不予核准。依职权或依申请及时驳回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或撤销已经注册的商标。严格规范商标代理机构的行为,防止其成为恶意注册商标的通道。四是切实加强对商标标识印制企业的监管,从源头上防范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发生,严厉查处违法印制、使用商标标识及仿冒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的行为,坚决打掉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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