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海检验检疫局积极部署,采取四项措施推动认证认可工作。
该局采取的四项措施为:一是抓质量,推动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有序发展。以《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契机,研究制定对质量体系、食品农产品等认证市场的管理方法,充分利用认监委“自愿性认证活动执法监管信息系统”,联合质监等部门以检查企业的认证有效性为主,核查认证机构的认证活动为辅,规范、促进上海市认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出口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是保安全,严格准入制度加强后续监管。切实发挥出口食品企业备案、出口商品注册登记、强制性产品认证等各项准入制度对质量安全的保障作用。完善出口食品备案企业申请条件和评估程序,强化企业自我检查和自我声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严格准入的同时,不能放松对获得准入企业的后续监管,对出口食品企业备案和出口商品注册登记工作继续实施并加强业务稽查。结合“双打”整治部署、专项监督抽查等活动,进一步完善CCC口岸监督抽查工作程序,加强进口有机农产品口岸监管。
三是促发展,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国际准则为依据,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制度创新模式,在认证认可工作上大力支持国家新兴战略产业建设,为上海地区吸引高科技产业、研发中心、维修中心落户,发展检验检测认证和仓储物流业等服务业做出贡献。加强认证认可宣传力度,联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宣传节能环保、绿色经济、信息安全等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新领域认证制度,推动认证认可的广泛应用。加强地区融合,发挥质检部门整体合力,在《长三角地区检验检疫机构合作备忘录》的框架下,实现区域认证认可全面合作,共同促进地区认证认可事业发展。
四是强质检,提升认证监管队伍履职能力。从法治意识、服务意识、专业能力等各方面锻炼队伍,全面提升认证监管队伍履职能力。建立专业人才梯队,健全认证认可监管人员体系,建立一支稳定的认证认可执法队伍,成立各项认证认可工作专家组,提升履职能力并加强交流。在政务公开过程中,确保认证监管事务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在出口商品注册登记、出口食品企业备案和免办CCC审批等工作中严格实施持证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