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农产品流通标准的通知》,部署贯彻实施《黄瓜流通规范》等7项农产品流通标准有关工作。
农产品流通标准化是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农产品现代化交易的基础。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贯彻实施农产品流通标准不仅有利于推动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产品品牌化,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推动建立可追溯体系,还有利于农产品实现优质优价,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优化,促进农民增收。
通知要求,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省市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应组织试点项目承办单位认真学习农产品流通标准,通过准确把握分级、包装、标识和流通过程要求等内容,更好地贯彻落实标准。
通知强调,要选好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应从试点项目承办单位中,选择一批规模大、产销链条全、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率先实施农产品流通标准。试点项目承办单位要从源头采购开始,依据标准对农产品进行分级、预冷、包装、在包装上粘贴(印刷)标识,实现流通全程可追溯。鼓励批发市场开辟农产品标准化销售专区,对在专区内依据流通标准销售农产品的经销商提供优惠条件和便利服务。
据了解,2010年12月,商务部发布了 《黄瓜流通规范》《鲜食马铃薯流通规范》《番茄流通规范》《青椒流通规范》《洋葱流通规范》《豇豆流通规范》《冬瓜流通规范》等7项农产品流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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