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开始,新纳入法检目录的户外灯产品正式施检,象山地区2010年出口户外灯具1382批,货值金额3345.7万美元,涉及企业14家,而如何对这些企业、产品进行科学高效的监管,给检验检疫部门带来严峻的考验。
据检验检疫部门走访和深入调研发现,户外灯行业目前的检验监管现状存在三大问题:一是企业对灯具产品的新开检模式不了解。部分企业对HS编码的归类、灯具出口备案、报检等环节并不是十分的清楚,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二是对标准的掌握不到位。一些企业对产品的进口国、国际、国家标准不了解,产品在设计生产时没按标准生产,导致出口时产品不合格;三是对抽取产品做型式试验存在疑问。如产品标准适用问题、产品涵盖问题。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生产企业:一是要加强学习,了解检验检疫政策,熟悉灯具HS编码归类要求,规避逃漏检的风险。二是加强标准收集。要努力收集进口国的相关标准,而不能仅按照进口商的要求进行加工生产,做到有据可依,从而降低出口退货风险。三是加强沟通。要在熟悉自身产品信息的基础上,加强与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的沟通交流,了解型式试验、“三管理”等内容,防止信息不畅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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