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日,印度尼西亚发布G/SPS/N/IDN/44号通报,关于加工食品中微生物和化学污染物的最大限量的法规。该法规包括食品中卫生物和化学污染物的种类和最大限量。
微生物污染包括:
细菌总数(TPC),大肠菌群,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蜡样芽孢杆菌,真菌,酵母菌,产气荚膜梭菌,单增李斯特菌,霍乱弧菌,肠杆菌和阪崎肠杆菌。
化学污染物包括:
l 重金属:砷、镉、汞、锡、铅
l 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呕吐毒素,伏马毒素B1 + B2,赭曲霉毒素A,棒曲霉素
l 其他化学污染物:苯并[a]芘,二恶英(2,3,7,8-TCDD),1,3-二氯-2-丙醇 (1,3-DCP), 3-氯-1, 2-丙二醇 ( 3-MCPD)
上述法规与CODEX标准协调一致。相关文件有:
l 食品中重金属污染物最大限量标准;
l 食品中微生物污染最大限量标准;
l 食品中苯并[a]芘,二恶英(2,3,7,8-TCDD),1,3-二氯-2-丙醇 (1,3-DCP), 3-氯-1, 2-丙二醇 ( 3-MCPD)的最大限量标准。
该通报的批准和发布日期为2009年10月28日,生效日期为2010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