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交通运输部出台了《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燃料消耗不达标车辆,将不给申办《道路运输证》。
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今年3月1日起,所有新购车辆必须达到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要求。新购车辆(含国外进口车辆)申办营运资格的,运管部门要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的车辆型号,检索交通运输部公告的《达标车型表》。对车辆型号未纳入《达标车型表》的车辆,终止车辆核查,不予办理营运手续。在用的非营运车辆申办营运资格的,按照新购车辆有关程序核查、办理。在用的营运车辆申请转籍的,暂不对车辆作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参数及配置核查,仍按《道路运输证》原发放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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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油耗限值标准将收紧
关于国内第三阶段油耗限值标准,近日有消息称,该标准将收紧,从原来的平均6.9升/100公里收紧至6.2升/100公里,相当于油耗限值收紧10%。
据了解,第三阶段油耗限值报批稿已于去年上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但目前仍然没有公布执行时间。
分析人士称,第三阶段油耗限值收紧源于2015年全国平均乘用车燃料耗量目标降低的构想,假如降至6升/100公里,那将比之前披露的第三阶段标准更高,众多车企巨额投资的传统内燃机和动力总成将很难满足新一轮限值要求。
汽车行业分析师贾新光称,若真能把节能汽车目录与油耗限值相挂钩,从长远来看将对促进汽车工业发展起到利好作用,但短期内会令众多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小型车销量或许也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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