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至18日,2011年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1年重点工作要求,总结“十一五”、部署“十二五”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安排2011年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研究相关工作措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出席会议并讲话,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赵慧侠出席会议并致辞。
孙华山在讲话中指出,“十一五”期间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地区、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初步形成安全监管工作体制机制;通过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着力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非药品类易制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平稳下降。
孙华山强调,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始终服务大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准确把握规律特点,不断加强法制建设、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盯住重点难点、积极探索安全监管新途径,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质量,才能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加快构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孙华山对现阶段我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进行了深刻分析。他指出,我国化工行业安全生产薄弱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城市化进程加快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化工装置大型化和煤化工行业迅猛发展给行业安全生产带来新的挑战,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脆弱。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孙华山要求,要抓住关键期,认真谋划并切实做好“十二五”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从安全生产工作全局思考筹划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两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要按照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按照建立完善“六大体系”、着力提高“六个能力”的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方针,依法强化安全监管,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十二五”时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积极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认真组织好相关安全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监管信息化建设,确保实现“十二五”总体目标。
对于2011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孙华山要求,一要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个中心,按照国办发〔2011〕11号通知的部署,充实调整2011年的重点工作安排。二要落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认真完成好重点工作任务。要大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放松。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不放松。要着力提升信息化水平不放松。各地区、各单位要从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出发,把信息化建设统一到安全监管总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上来,尽快发挥“金安”工程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要继续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不放松。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科技是支撑。力争在化工装置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化工工艺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在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信息化建设上取得新突破。要继续狠抓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不放松。以国务院颁布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契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大力开展《条例》宣贯活动,加快部门规章修订制定工作进度。要继续推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不放松。各地区要加强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领导,加强人员力量,完善颁证工作,强化监管,继续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三要周密安排,扎实工作,坚决完成好2011年的目标任务。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逐项细化总局布置的重点工作,指导基层和企业贯彻落实,上下对接,形成合力,坚决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会议解读了2011年全国重点工作安排,分析了2010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通报了2010年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邀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负责人介绍了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经济运行形势。会上,北京、天津、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云南、新疆、杭州、武汉等13个地区的安全监管局进行了经验交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副省级城市安全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的处室负责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规划科技司、统计司、应急指挥中心、培训中心负责人,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中国氯碱协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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