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检验检疫局紧紧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主线,以提升认证监管能力为核心,采取“六抓六提升”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发挥认证认可制度在质量安全保障中的基础作用,促进外贸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抓监管,提升认证执法监管有效性。完善认证监管工作规范和工作程序,完成卫生注册登记、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督、实验室资质认定等工作规范。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机制,提高认证认可风险防控能力。建立“以认证监管机构为主导,以专职执法机构为主力,以法制工作机构为监督”的认证执法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重心下移、统筹监管、落实辖区监管责任”的认证监管工作模式,实现认证监管模式从“重末端检验”向“全过程监管”的转变,认证监管方式从微观向宏观、从控制型向监管型的转变,认证监管重心从评审与准入向重监管与动态管理并重的转变。
二是抓执法,提升企业产品与认证从业机构质量保证能力。严格实施准入制度,切实落实准入许可“谁评审,谁负责”的责任制度;严格生产企业监管,采取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加大对分支局认证监管工作和获证企业的督查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对不能持续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一律撤销许可,强制退出。
三是抓服务,提升企业转型升级和产品核心竞争能力。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采取优化业务流程、特事特办等措施,全力服务广东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产业转移。加大对国外准入政策、技术法规、标准整理研究和宣传推介力度,积极推荐向国外注册,特别是对新兴市场的对外注册,不断拓展和扩大国外市场。
四是抓培训,提升服务地方经济水平。对获证企业的执法监督检查和自愿性认证活动进行监管,及时发现影响认证从业机构发展的主要问题,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分片区组织、指导分支局对辖区获证企业举办专业培训班,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形成认证监管合力。
五是抓基层,提升认证监管履职能力。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提高认证监管人员和评审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采取现场评审见证、评审事后抽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等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各项监管计划落实到位。
六是抓宣传,提升认证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利用系统网络,多渠道广泛宣传认证认可有关知识、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对认证认可工作的认知度,形成全社会关注和重视认证认可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认证认可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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