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度过的2010年,安防行业在标准制定和推行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8月中旬,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查批准SVAC标准为国家标准,并将指导SVAC标准编制组成立“国际标准推进小组”,由此揭开了SVAC标准正式推广的序幕。无独有而,11月初,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下发的《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中强调,“网络型摄像机应支持采用标准的H.264或MPEG-4视频编码标准,安防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标准则宜优先采用公安部SVAG标准”,对SVAC标准在上海乃至整个安防行业推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规范无疑成为上海地区乃至全国安防行业的一击重磅之拳,安防“上海标准”再次引发业界热议。
那么,为何在业界习惯于采用H.264或MPEG-4的视频编码标准下,国家又力推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呢?
我们知道,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安防视频监控市场已经进入从模拟设备向数字设备的转型期。与传统的模拟视频相比,数字视频技术的突出特点就是采用了全数字的图像、声音处理技术。随着这些数字视频系统的日益成熟和不断发展,一系列相应的数字视频监控的音视频编码标准也在迅速制定并不断得到完善。从MPEG-1到MPEG-4,再到H.264,中国一直都没有自己的安防视频监控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标准。虽然早些年中国也自主制定了AVS标准,但由于市场推动以及技术方面的缺陷导致改标准并未被视频监控企业所广泛采用。而目前已有的音视频编解码标准都是针对广播电视和大众娱乐方面的应用,在安防行业直接采用具有一定的不适应性。因此,制定符合安防视频监控应用需要的,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音视频编解码标准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SVAC标准的前世今生
SVAC(即《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要求》,英文全称为SurveillanceVideoandAudioCoding)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立项的国家标准,是视频监控系统的基础标准。SVAC标准的目的是建立符合视频监控需要的、先进的音视频编解码标准和安全体系,提高报警监控系统间的互联、互通、互操作及信息的安全、有效和综合利用。
2007年03月,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和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组织有关专家,就安全监控的特殊需求,整理出安全防范监控视音频编解码和广电媒体视音频编解码的主要异同点,明确了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特殊需求。同年11月,原公安部科技局和原信息产业部科技司共同明确了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标准(SVAC)应归口于SAC/TC100,由两部委共同领导制定。
2009年8月18日,TC100在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组织召开了SVAC送审稿(2.0版)论证会。来自公安部三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所、中国传媒大学、清华大学、东南大学等29家科研单位及来多位安防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首次公布了“SVAC”的LOGO,阐述了设计理念,并解释了标准名称由“AVS-S”变更为“SVAC”的原因,并对SVAC送审稿(2.0版)及SVAC专利相关情况进行了技术说明。
2010年8月1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查批准《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为国家标准。
SVAC标准以“忠实于场景的高保真视音频编解码”为核心思想,解决了监控视音频编码面临的实际问题,是符合我国安防监控应用需要、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视音频编解码标准。有专家还指出,SVAC还是行业内针对物联网视频技术的第一个国家标准,是物联网的基础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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