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4日贸发网消息,香港卫生署(DOH)近日对制药产品/物质的注册提出了新的要求。此次显著的变化不仅满足了公众对于药物安全的需求,同时也是对目前实施多年的登记系统的改进和提升。这些要求包括:
一.登记档案中增加了新的文件要求。根据此次更新要求,为了确保医药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产品质量,需要增加额外的文件:
额外要求
举例
1
厂商授权
若该药品在香港以外的地方生产,需要提供海外制造商的授权书。
2
生产设备和操作信息
关于生产方式、标准、条件、品质控制设备和技术人员等的详细信息。
3
对提议实行的指示、用量、方式等的支持
规范的参考备份(例如来自《英国国家处方集》,《药物信息手册》等。)
4
包装说明书的内容
要有文件显示该说明书经过DOH的认证。
5
销售包装或样品包装的图像原型,还包括内包装
照片应当显示包装或容器的形状和外观。
6
单位剂量图形
图片应当显示:
药品或胶囊的颜色和图案
液体制剂的颜色等
7
为了加速稳定性而提交的实时稳定性测试数据 (应用于4月1日或之后生产的产品)
至少有三个月的实时稳定性测试数据,必须在发布稳定性报告前的六个月前提交(40°C + 2°C/75% + 5% RH)。
二.药物产品/物质的储存:
除了新的注册文件要求,DOH还引进了药品最合适的储存条款,共列举了23种储存或处理药品的良好储存方法。据悉,该条例预计于2012年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