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确保2011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对各相关城市和杨凌示范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六点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2011年的目标任务,各相关城市和杨凌示范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项目必须同步实行按用热量分户计价收费。
二是尽快落实改造项目,5月10日前需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2011年度改造项目计划表。对不能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的城市,要追究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责任。
三是加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质量管理。各改造项目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技术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地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确保工程质量和节能效果。
四是各项目实施单位需按要求认真做好验收资料的整理工作。
五是每月3日前,各承担改造任务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向省厅报送上月月度改造进度情况。
六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建立建设、财政、物价、供热、房产等主要部门参加的议事协调机制,要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与分工,加强目标责任考核,确保节能改造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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