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法>>的实施和中国加入WTO,迫切需要我国组建自己的大型种业集团和地区性“种业航母”,但笔者认为,此时,我们更应该冷静,不能靠人为的拼装组合,要遵循市场经济大规律,从我国绝大多数种子公司为中小企业这一事实出发,首先抓好现有的中小型种子企业的发展,打好根基,逐步让其发展壮大。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1、我国中小种业企业现状
1.1种业管理模式及运营状况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种业长期实行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承担品种选育、种子公司统一无偿开发经营科研单位育成品种、种子管理部门负责品种审定和监督管理的种业管理模式,不同主体按不同规则分割运行,形成育种与生产、经营严重脱节的局面。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种子法》的实施,政府行政干预管理开始向市场法制化管理过渡,科研部门开始创办企业经营自育品种,部分种子公司也开始介入育种科研。一批具有品种、技术优势的新兴种业进入市场并迅速成长。部分国外大型跨国公司也开始进入中国,用市场化方式参与竞争。令人欣慰的是一批以振兴民族种业为己任,靠科技创新占据市场而形成的较大规模的专业公司,开始吸纳工业、金融资本,与外国公司抗衡。
1.2作为种子企业主体的国有种子公司系统的状况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种子生产和消费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遍布全国各地的种子生产与供应系统。其中国有种子公司系统包括31个省级种子公司、500多个地市级种子公司、2200多个县级种子公司。这些种子企业多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按照行政区划建立的,自成立以来一直以保障当地种子供应为主要目标,利用行政手段排斥外来种子的进入,使市场长期处于分割状态,竞争意识差,现代企业管理观念淡薄,很难参与市场的竞争,特别是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种子法》实施以来,部分国有种子公司重新市场定位,但多数国有种子公司由于体制原因,加上企业中既熟悉专业知识,又精于管理、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才相对缺乏,多数公司还在困境中挣扎。
1.3品种及种子加工、质量管理状况
我国现有的品种选育,绝大多数集中在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受过去中国粮食长期紧缺的影响,育种者将高产几乎作为唯一的目标。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日趋多样化,解决中国粮食的品质问题被提上日程,近年育种者开始将高产、优质、专用、抗逆、高效等综合性状作为新的育种目标,并培育出一些适应市场需要的品种,开始在生产中推广。多年来,我国的国有种子企业,由于地位的特殊性,不注重种子加工技术的开发,在种子生产加工储藏过程中,也没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近年来,国内一批迅速发展的种子企业,逐步提高质量意识、商品意识,加强种子的精深加工,与国际接轨,带动了我国种业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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