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2011年09月29日讯:广东茂名市电白县林头镇某中学一女学生上学途中被轮奸。事件发生后,电白县公安局经调查证实,在案件发生时,有10多人围观,其中8人参与轮奸,致使女生重伤住院。这一令人发指的事件引起众多网友关注。
本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无疑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这些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符合上述多项,足以从重判刑。但是,应该惩治的不应只是犯罪嫌疑人,还应包括那些围观的人,他们虽无直接参与犯罪,但是当花季少女遭受了身体的摧残时,他们没有施救,没有拨打110求救,却用眼睛进一步对女孩进行羞辱,有些人竟然还兴奋的呐喊加油,全当是现场免费黄片进行观望意淫,这让女孩的精神彻底崩溃。他们围观的态度就等于纵容了犯罪的发生,是对女孩的“二次强奸”。道德的谴责已经不足以来让这些冷漠的人悔悟,他们应该得到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流氓没有少,围观意淫的队伍也越来越壮大,他们理应与强奸犯同罪!同样的案例在2009年也发生过,一名少女在出租车内被强奸,司机冷漠任凭少女遭到蹂躏,既不施救,也不报警。2011年5月20日,这名冷漠的哥李文凯落入法网,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对“见危不救”的李文凯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犯罪者素质低下,道德沦丧,缺乏法制意识,缺少理性,盲目冲动;围观者更是丧尽天良,缺失人性,精神空虚,品性恶劣。国家应该完善法律,对强奸罪进行更为严厉的惩治,同时对于冷漠围观的行为进行立法,并规定严厉的惩治办法,让法律终止他们的冷漠。而无论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还是冷漠围观的人,他们现在或者以后可能也有女儿,祝愿她们可以平安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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