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美女小偷在偷东西的时候,被市民抓获,不过抓小偷的市民并没有马上报警,而是把小偷暴打了一顿。此后,市民并没有住手,而是又拿剪刀把她的衣服全给剪了,在她的背上还写上了“我是小偷”几个字。直到大家发泄完了,才拨打了110,让民警带走了小偷。近日,浙江台州美女小偷被抓,被殴打、示众的新闻视频和图片在网络热传,引发了不少评议:
网友“冰心自然”说:“活该,支持。如果我在现场可能也会忍不住踹上一脚!”; 网友“zrl999”说:“很赞同。偷钱的扒手,又不判不了刑,拘留几天就放出来了”; 网友“洁玛电脑”说:“可怜之人必有其可恨之处”; 网友“say1111”:“不是可怜小偷;众人可以打她可以骂她,个人感觉没有必要把她的衣服用剪刀剪掉,近乎一种变态的报复行为,当然,小偷的确很可恨”; 网友“石头蛋蛋”:“你们怎么都这样觉得,我觉得再偷东西,也不能过分成这个样子吧。” 网友“红色劲旅”说:“谁愿意去做小偷、做妓女?从图中女小偷的表情看,她是多么的无地自容,那种痛苦没有人能体会?绝大多数妓女的初衷不是她们内心自愿从事这个职业,很多人是被迫无奈才走上了这条道路的,她们知道这是不光彩的事情,因此他们不想让家人朋友知道。从根源来说,难道社会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
对于小偷偷东西这样好吃懒做的行为我们都深恶痛绝,由于小偷不易获重罚导致了愤怒的群众逮到小偷后往往“自行处罚”:打骂,侮辱,当街游行……显然市民的这种“以暴制暴”的做法属于违法行为。我国的法律对待这种小偷小摸的行为尽管处罚的力度较小,但我们毕竟还有法律,我们还是要用合法的手段来制裁他们。试想,如果连好人都不遵守法律了,还指望小偷小摸的人遵守法律吗?再说,如果在殴打小偷的过程当中,对小偷造成人身伤害或者侮辱情节,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所以市民碰到这种情况一定不要冲动,不要用违法的手段来制裁违法,而是要及时报警。
另外,小编不敢苟同有些网友将小偷类事件归结为“社会的责任”,他们认为当今社会有小偷,有妓女是因为家庭条件或是社会环境不够好,他们是“被迫的、逼上梁山的”。我认为这完全是推脱,不负责任的说法。我国社会发展至今,的确存在很多矛盾、诟病,但是不能拿这些社会发展不足做“挡箭牌”,国家有多少人至今还没有脱离贫穷,难道都去偷,都去卖身了么?根源不是在社会多么不好,而是在个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到底是什么定位,在于到底愿不愿意靠自己实实在在的劳动来摆脱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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