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热点新闻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 2011年第28号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点击数:507    更新时间:2011/11/16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为了提高能效,保护环境,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决定从2012年10月1日起逐步禁止进口(含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淘汰产品

    淘汰产品为普通照明白炽灯:
    (一)设计用于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
    (二)电源电压:200-250伏(含200伏、250伏)。

    二、淘汰步骤

    第一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为过渡期,有关进口商、销售商应当按照本公告要求,做好淘汰前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
    第三阶段: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60 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
    第四阶段: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为中期评估期,对前期政策进行评估,调整后续政策。
    第五阶段: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5 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或视中期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三、豁免产品

    豁免产品为反射型白炽灯和特殊用途白炽灯。其中,特殊用途白炽灯是指专门用于科研医疗、火车船舶航空器、机动车辆、家用电器等的白炽灯。

    四、各级发展改革、经贸(经信)、商务、海关、工商、质检等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普通照明白炽灯进口和销售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进口商、销售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停止进口、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

    附件: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海 关 总 署
工 商 总 局
质 检 总 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我国发布淘汰白炽灯路线图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