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名从业11年、接生过1000多名婴儿的妇产科医生,罗军恐怕很难想到,自己会因为救活一个经检查患有“缺氧缺血性脑病”的婴儿而挨打。而向他“挥出一拳,又踢了一脚”的打人者,恰恰是这个孩子的父亲。这一幕被一家媒体曝光后,迅速引发了热议:有人指责大夫的好心反倒害了孩子以及家庭,还有人坚持“生命面前人人平等”。(11月23日《中国青年报》)
“我说过不要孩子,为什么还给救回来!我要和一个傻瓜过一辈子了!”这个父亲喊道。救死扶伤的罗军也被惹火了:“你这个父亲可以不要小孩,我这个医生不能见死不救!”听到这样的对话,读者会怎么想?笔者只能说在生活中,有些选择只是暂时的峰回路转,有些选择却要用一世来承担。当一位濒临死亡、极可能患有脑瘫病症的婴孩,却在妙手回春的挽救下,奇迹般地生还,我们是该为一条生命的重生而欣喜,还是该为一个家庭从此背负生命不可承受之重而悲泣?
这让笔者想起了多年前东莞一位母亲溺死双胞胎的案例,本是一对生活无忧的白领夫妻,共同期待着美好的儿女生活,可在孩子出生一年后被诊断为脑瘫,她不得不承受重担四处寻医,可是13年过去了,她的孩子们依旧生活不能自理,依旧不能走路,这位随着岁月和现实重负迅速衰老的母亲,最后选择在浴缸旁亲手溺死两个孩子。“我越来越老,两个儿子越来越重,我已经抱不动他们了,如果我和丈夫不在了,他们怎么办?怎么办?”这是这位母亲最后的辩解。
可是,在过往的此类案例中,家庭总是被迫背负了太多的责任。不管是白领母亲溺死双胞胎脑瘫儿的故事,还是现在“医生救活脑瘫儿反被打”伦理困境的肇始。它们不仅是家庭伦理的悲情,更多得是在拷问社会公共救济、慈善救助、法治帮扶等多方面的困局。正是这样的公共救助伦理缺失,导致家庭陷入了精神与物质的双重危机,最终让许多脑瘫儿的母亲成为“绝望的主妇”,甚至令脑瘫儿父亲对救活孩子的医生拳脚相向。制度底线失守之下,个人及家庭的人伦责任又该如何坚守?
正如生命伦理学领头人邱仁宗所说,这只是人们面对生命伦理的深层困境。面对一条呱呱坠地的生命,医者仁心,只要属于尚可治疗的一类,就不该轻言放弃,这是医生的职业伦理所在。面对一个极可能患上脑瘫病症的孩子,就如今天的陈立一样,在孩子出生之前,他还是一位满心欢喜等待新生命的父亲,可是当现实摆在眼前时,他面对孩子的一生、家庭的未来,不得不在生命伦理困境中,做出看似匪夷所思实则情有可原的决定。可是,谁又有权利决定一个生命到底是应该延续还是结束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