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的通知》(建标[2011]98号)、《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建标标函[2011]94号)和《关于同意筹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函》(建标标函[2011]137号)的要求,我单位负责筹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现面向全国征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委员要求
1、在建筑工程质量领域有较高的水平,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对应的职务; 2、熟悉并愿意从事标准化工作,具有2年以上标准化工作经验; 3、为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含退休返聘人员); 4、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二、征集委员范围
委员会委员拟由建筑业企业(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运营、加固、维修、物业、管理单位)、市政公用单位、生产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主管部门、学会协会、中介机构(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认证)等单位的技术骨干组成。
三、程序及要求
1、由委员申请人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另附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3张;单位负责审核登记表内容,单位负责人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请于2011年12月20日前,将纸质登记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发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待研究后确定候选人名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瑞 孙仕明 电 话:010-88082620 ;010-88082792 传 真:010-88082839 电子邮箱:herui2004@163.com ;ingssm@sohu.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B座8001 邮 编:10003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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