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就做好“两节”期间的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元旦、春节期间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抓好“两节”期间药品、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药品市场安全稳定,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是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监督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强化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认真排查分析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治。采取日常监管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医疗机构用药购进、存储、养护等环节的检查,尤其加强对需要冷藏的疫苗等生物制品“冷链”环节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医疗机构及时进行整改。
三是加大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加强违规标识监督检查等工作的举措、进展和成效,对虚假夸大宣传、违规标识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应急值守,防范突发事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的“双人双岗”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照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值班期间的各种信息和来电、来访,对重要信息和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处理,严禁擅离职守。切实加强药品安全事故监测工作,主动收集信息,按照应急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将危害和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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