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三个方面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从提升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入手,推进规范化建设。强化药械从业人员培训,提升整体素质。全年共举办药械从业人员培训班12期,培训1720人,培训面达100%。充分发挥药师协会的自律作用,由协会定期开展行业例会和专题座谈讨论,指导企业严格落实GMP和GSP。扎实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实现了药品微机化管理。目前,药品经营企业信息化管理达到99%;100%乡镇以上医疗机构、90%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药房达到规范化药房建设标准。
二是从转变监管方式入手,全面推进科学监管。积极推进药械电子监管工作,搭建药品电子监管网络平台,做到在第一时间查控、追溯、召回问题药品。目前,州直所有药品生产、批发、连锁企业及789家药品零售企业(未入网的15家企业为无网络的山区药店)和30家医疗机构已纳入伊犁州药品实时监控系统。在全疆药监系统率先实行信用等级网上评定和网络公示、网络曝光,形成了总体控制、分级管理、等级浮动、奖优惩劣、公开透明的监管模式。加大药品检测能力建设和抽验力度,发挥技术支撑作用。2011年,购置了一批先进的检验设备,食品药品检测项目达123项,新增食品检验项目四大类22项,药品独立全项检验能力达60%以上;全年监督抽验药品570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60批次,不合格率10.5%。
三是从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入手,加强应急和防控能力建设。完善药械监管责任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开展辖区内药械安全状况分析与评估。修订完善伊犁州药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了州直食品药械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系统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组建了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努力拓展监测网络、完善报告平台、强化基层指导。2011年已上报药品不良反应938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5例,被评为“全国药品不良反应和药械不良事件监测监管先进集体”。强化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高风险药品电子监管,将经营、使用特殊管理药品的单位纳入自治区特殊药品电子监管网,对68家特殊药品使用单位进行了巡查,监督其管理措施到位,产品流向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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