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0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开展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目标责任制管理量化考评工作。
为使2011年度考评工作不走过场,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订了《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目标责任制管理量化考评实施办法》。
此次年终考评对象是年初与省局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的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各市州局)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考核评估各单位职能工作目标、共性工作目标、效能建设目标、争优创先项目完成情况,并对各单位开展第三方评估。考评程序:一是单位自查。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要对照年初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抓紧开展自查工作。二是现场考评。由省局领导带队,成立9个考评小组,对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直属单位2011年度职能、共性工作目标责任书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评。三是开展第三方评估。第三方评估是通过无记名投票、问卷调查等方式,由有关方面领导和服务对象对被考评部门所作的客观评价。依据《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目标责任制管理量化考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四是效能目标考核。省局相关部门对全系统执行效能目标情况提出年终考评意见。五是争先创优工作将职能目标超额完成任务情况,获得表彰奖励情况等有关项目的加分项进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