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广州陆续发现一些不良中介利用伪造、变造的房产证、发票、结婚证等假材料,以帮助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名从中谋利。新年伊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宣布,将在新一年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违规套取行为。
套取人员入“黑名单”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已经抽调专门力量对2009年以来各承办银行审批的提取资料进行稽核,共复查可疑提取资料1.8万份,发现利用伪造文书证件套取住房公积金案件近1万宗。对经查实的套取人员,通知本人并责令其退回套取款项,在规定时间内不退的,通报其所在单位人事和纪检部门处理,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暂停其提取住房公积金,限制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伪造产权证被判刑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广州首个因违法套取公积金已被判刑的个案事涉三人。2009年8月,刘某在广州成立信息咨询服务部,从事为保险公司筛选客户资料等业务。周某利用刘某提供的保险客户的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物色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再通过被告人李某伪造房地产权证等资料,协助上述人员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从中获利。
新年加大查处力度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在新的一年将加大力度查处利用伪造、变造的购、租房合同和发票、结婚证等假材料套取及协助他人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确定从2012年1月1日起,采取措施堵塞利用假结婚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漏洞:今后,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其名字的)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除提交规定的材料外,还必须由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办理;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除提交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供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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