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力量,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构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市政府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监管部门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考核重点内容,与涉药涉械单位签订《药械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二是加大整治力度。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基本药物的监管,先后开展互联网销售药品、工业氧冒充医用氧、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专项检查、专项整治。
三是着力规范管理。建立药品生产企业及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管工作档案,对企业生产情况进行驻厂监督检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市、县、乡、村监管网络覆盖面达到100%;做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督促批发企业落实专人负责电子监管信息的采集上传,对电子监管码及时扫码、核注核销;全面推行药品GSP认证工作,全市共有14家药品批发企业和513家药品零售企业通过了GSP认证。
四是创新监管特色。组织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制订下发保山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检查评定标准和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药械购进、验收、储存、养护、使用等各环节的质量管理。着力加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水平。注重诚信体系建设,把监管相对人的信用信息、安全信用分类信息等记入诚信档案,实施分类重点监管。目前,已对2500个药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建立了诚信档案。
五是营造整治氛围。以动员会、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发放宣传材料43260余份,印发安全用药科普宣传册3500本,接受群众咨询2200人次,营造了“人人关心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次3283人次,检查涉药单位3291个次,查处违法药械案件251起,监督销毁假劣药品520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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