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基本药物安全可靠、追根溯源的监管目标,自开展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来,山西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督导相关企业推进实施电子监管,对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实现了全覆盖,全省 88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100%,400个药品批发企业实施电子监管100%,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均能利用药品电子监管网络平台查询和追溯产品销售情况。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集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专题研究,召开全省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推进会,对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对实施电子监管的企业,责成专人负责,要求入网、改造同步进行,并列出时间进度表,倒排工期,每5天向省局报告一次完成进度。所有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均向省局递交承诺书,保证在规定期限内达到规定要求。
该局还印发了《山西省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基本药物和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电子监管网技术服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督促辖区内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认真做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入网管理、企业信息、药品信息等基础数据维护,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流向进行实时监控。对全省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现有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相关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采取原理讲解和上机操作实践的方式进行,培训电子监管网的监管原理、药品包装线改造相关知识、药品电子监管网客户端操作方法、监管码扫描终端操作方法等内容,并发放《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操作手册》。
对参加招标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国家局要求进行入网、赋码和核注核销工作;是否按国家局要求进行生产线改造;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基本药物品种出厂前,是否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企业是否及时、准确通过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同时,结合《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积极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对没有入网药品电子监管的,不予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全省药品批发企业全部实施了基本药物电子监管核注核销,实现了全省药品流通领域电子监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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