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云南省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完善了一套符合实际、规范管理的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其主要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将规范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管理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大事来抓。州政府制定《大理州加强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规范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管理的目的意义、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各县市政府把抓好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管理作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层层落实到乡镇、村、社区。
二是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切合农村实际的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思路。确定了“预防为主、典型引路、分类指导、逐步规范”的工作思路,明确了“不乱设行政许可,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四不原则”。
三是细化措施,探索建立实在可行的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农村宴席申报备案、责任承诺、厨师培训、现场督查、事故报告等五项制度,使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有了实实在在的内容。
四是构建平台,健全完善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网络。依靠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和协管员、信息员在农村一线了解基层情况、便于开展工作的优势,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初步建立了政府负总责,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和村信息员具体落实,全社会广泛支持参与的工作机制,解决了工作“由谁抓”的问题。
五是注重实效,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引导工作。把宣传引导工作贯穿于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始终,与媒体紧密合作,有重点有策划地进行宣传,努力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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