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公众饮食安全,近日,江西省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赣州市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决定自2011年12月底开始至2012年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
该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全面加强鲜肉及肉制品监管工作:一是结合正在开展的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和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鲜肉及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二是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要求,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有关规定。加强鲜肉和肉制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不采购加工病死、死因不明、无检疫证明和私屠滥宰及其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三是制定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将鲜肉和肉制品作为监督抽检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四是对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监督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五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媒介,开展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规标准知识宣传,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六是加强与农业、卫生、质监、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保持密切协作配合,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鲜肉和肉制品进入餐饮服务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