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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核减不合理用地8300余公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800    更新时间:2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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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的《2011年度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情况报告》显示,国土资源部对规模偏大、超规定标准用地的,用地审查中坚决予以核减。2011年,经部审查各类建设用地中,共核减不合理用地8327.779公顷,其中耕地4387多公顷。

  报告显示,2011年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批准用地202324公顷,其中交通运输用地占批准用地总面积的63.19%,能源用地占6.9%,水利水电占28.05%;批准104个城市建设用地,城市交通运输用地占其中的14.29%,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占14.07%,商服用地占12.04%,住宅用地26339.8379公顷,占36.04%;与此同时,还批准2件报国务院批准征收的城市批次建设用地,共180.9922公顷。

  报告还显示,2011年国土资源部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项目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需求。其中,批准的城市住宅用地中,包括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在内的三类住房占82.45%,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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