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质疑空气质量标准太落后,省环境监测中心官员现场致歉并透露:今年底按新标准公布珠三角空气质量
“根据国家现有的标准是只检测三项,根据这三项指标的监测结果就说空气质量很好。就像在医院里检查一项血压指标就说病人身体很好一样,很不全面。”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钟流举
昨日,广东省政协办公厅邀请省住建厅、省环境监测中心、省发改委、省地税局等9个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与部分政协委员就今年两会上委员提出的意见沟通。广东省政协主席黄龙云、省政协秘书长杨懂参加座谈会。会上,关于广东空气质量发布问题成为焦点话题。
“我国执行的空气质量标准太落后,广东应该率先采取与国际接轨的空气质量标准。”广东省政协委员杨中艺在今年省两会上就质疑“空气优良率达到98.6%”的说法。他说,目前我国环境监测标准,包括PM2.5的标准都只是世卫组织提出的“第一过渡期”的环境标准。以世卫组织第二过渡期为标准来衡量,广州去年9-12月空气质量达标率只有46%。
“杨中艺委员说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没有向公众公开,在此我们向公众道歉。”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钟流举说,广东省没有权力制订空气质量标准,目前执行的国家标准,但标准比较低。他说,要等到国家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出来后,才刚刚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的第一过渡期标准。
“目前很多城市的做法是对空气质量情况遮遮掩掩、力度不够”,钟流举说,新的国家标准或近期将出台,“市里不愿意公布,省里会牵头公布监测结果。”他说,目前已经制订了信息公布时间表:第一步,国家新标准一出台,广东省率先在粤港监测,按照新标准7项监测标准发布信息;第二步,2012年底,把珠三角的空气质量向公众发布;第三步,2013年进而公布韶关、汕头和湛江三个城市的空气质量;第四步,2014年全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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