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公众餐饮服务食品投诉举报应急工作,提高餐饮服务食品投诉举报事件办结效率,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四项措施,确保投诉举报应急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执行举报受理制度和程序。专人负责投诉举报受理登记工作,凡属于受理范围的要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查处制度。明确规定投诉举报事项的受理时限、查处时限和反馈时限。严格按要求做到一般案件6个工作日内办理,紧急案件1个工作日内办理。
三是严格执行反馈制度。对举报投诉事项的承办情况、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当事人。对在查处、调节工作中,拖拉推诿、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处室和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确保群众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四是建立保护举报人制度。专人负责受理登记、接待和投诉举报材料的管理工作,真正把保护举报人安全贯彻始终。
截至目前,该局共受理群众各类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事项474宗,其中举报饭店380起,举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37起,举报保健食品57起,及时办结率100%,及时反馈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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