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泸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2012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专题安排部署。日前,推出八项举措,为全县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是明确责任。实行营养膳食食品安全一把手负责制,明确校长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配备专(兼)职营养膳食食品安全管理员,与食堂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各类人员的责任。
二是强化餐饮服务许可。新申请、到期延续以及变更许可类别或增加备注项目的学校食堂和家庭托餐户,要求法人必须是学校主要领导,并从受理、审核、现场审查、发证“四个环节”把牢市场准入关。
三是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县疾控中心联动,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落实晨检制度,从源头上控制传染,确保无肺结核、肝炎等“五病”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上岗。
四是规范学校食堂设置。依法依规敦促学校改善食堂条件,落实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或设施。
五是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统一食品采购台账格式,明确记录内容和范围,现场查验食品采购的合法性相关证明材料,杜绝“三无”食品进入食堂,保证所有使用食品的可追溯性。
六是加强膳食结构和营养配餐技术指导。与县教育部门联动,加强校长、食堂负责人、营养(厨)师培训,切实提高此类人员安全意识和危机处理能力。
七是开展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把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作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食堂的一项重要内容。以规范硬件设施和操作程序,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学校食堂餐饮服务更加环保、健康和安全。
八是加强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进一步通过饮食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食堂、进头脑、进生活等“五进”活动,推进和深化中小学饮食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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