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Google的澳门地图“街景服务”,提供其在澳门街道拍摄的实景,一度被指涉侵犯个人私隐。澳门政府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前日公布数年来的调查结果,谷歌涉及行政违法被判罚3万澳门元,并需删除所有不合法的敏感数据。该办公室指出谷歌的不法行为还包括,收集市民用无线网络传送的数据和个人数据,并将数据转移到美国。
早在2008年12月,谷歌的“街景服务”已经在澳门的公共地方和已被允许的私人地方拍摄收集街景图像,旨在让使用者体验GoogleMaps和GoogleEarth服务。谷歌承诺,自有关街景图像发布后的12个月内,将会对未经模糊化的图像档案原件进行永久性模糊。澳门政府个人资料办公室则认为,这些个人数据在转移至美国之前有关影像还是清晰的。
谷歌称其拍摄专车印有标志向路人做出了提醒,并且将有关图像模糊化后才对用户使用。对此,个资办认可谷歌有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当事人私隐权。但澳门街道狭窄、巷里纵横交错,亦有部分居民居住在地面单位。“街景服务”专车在澳门街道进行影像收集时,亦不可避免地拍摄到属于个人敏感数据,包括民居内的私人生活、教堂或庙宇内信徒朝拜等。但其事前没有获得资料当事人给予的明确许可,澳门政府个人资料办亦没有收到Google任何相关的申请,更没有向其发出任何许可。个资办因此认为,谷歌收集敏感资料,有违当初收集的原意,有关行为构成行政违法,须立即删除在澳门街道收集的敏感资料。同时还指出谷歌的其他不法行为:收集市民用无线网络传送的数据和个人数据,并将数据转移到美国。目前谷歌已被罚款3万澳门元。
相关案例
录音无提示
政府部门被罚8000澳门元
澳门一市民拨打政府某部门电话,因对工作人员不满,继而转到其他工作人员那里投诉,在电话交谈中市民发觉电话已经被录音但未事先给予提示。最终,涉事部门因未在正当性条件下录音而被罚款8000澳门元。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表示,维护部门正当利益时,公共部门亦须尊重市民的权利。公共部门收录市民致电时的声音,其正当性只能来源于当事人的同意。
误寄账单
电讯公司被罚4000澳门元
澳门某电讯公司从2010年1月起,错误更改客户收取电子账单的电邮地址,使电子账单邮寄给其他无关人士。由于账单上载有客户姓名、收件住址、流动电话号码、每日通话时间及跨域通讯服务等详尽数据,其个人数据有外泄危险。个资办认为,电讯公司的处理手法已导致投诉人的个人数据被不当披露,构成行政违法。电讯公司最终被罚款4000澳门元。
公布涉盗者容貌
商店被罚10000澳门元
澳门一市民举报某商业机构属下两分店公开展示涉嫌盗窃者的相片、录像,其容貌清晰可辨。个资办调查后认为,该公司违反了个人数据保护法,而且该公司已是第二次触例,并涉及两分店,因此决定对该公司罚款10000澳门元。
背景
个人资料调查案增三成
澳门政府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前日召开记者会,公布了4宗案件,被罚对象涉及政府部门、跨国大公司、电讯公司等。据悉,去年该办调查个案及征询意见录得超过30%增长,其中开立的调查个案共86宗,连同转入的49宗个案,共有135宗个案需要处理,当中76宗已完成。该办主任陈海帆称,立案数字增加与大众重视个人数据保护有很大关系。陈海帆还提醒,所有录像录音必须事前告知有可能经过相关装置的人士,不可秘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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