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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部署2012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作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830    更新时间:2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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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召开专题会议,总结2011年工作,部署2012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任务。

  2012年,长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任务主要有四项: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新版《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分析、评价、控制与处理等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报告体系。全面运行新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提升监测体系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提高在线上报基层用户的数量,辖区内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二级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实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医疗单位(乡、镇、社区医院)网上报告率100%,推动医疗机构和企业报告的主动性,促进报告体系向广度、深度发展。三是进一步提高报告数量和质量。各县(市)区至少选出一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作为开展工作哨点医院。加强基层报告单位的教育和动员工作,切实保证监测报告真实有效,坚决杜绝虚假报告。全年监测目标是ADR600份/百万人口,MDR100份/百万人口。四是进一步提高报送水平。集中时间、人员、力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培训,宣传培训覆盖面要达到100%,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上报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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