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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拟规定一手楼销售必须用实用面积计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501    更新时间:20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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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运输及房屋局(运房局)昨天(13日)宣布,《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草案》已获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并将于本月21日提交香港立法会进行首次审议。

  据悉,新草案建议,规管全部一手楼的价单、售楼书、示范单位,并要求以实用面积来量度单位面积和售价。另外,草案建议,销售途中售楼方作出失实、虚假、误导陈述等的违规行为时也会刑事化,一经定罪,最高罚款500万港元和监禁7年。

  香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表示,早前透过白纸草案进行公众咨询,收到近1000份意见书,公众咨询结果显示,公众普遍支持建议法例,社会有明显共识,认为应尽早通过有关法例。

  郑汝桦认为,条例草案公道平衡,既保护消费者权益,又为业界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她预计条例会得到立法会议员支持,并希望尽快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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