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19家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学习《自治区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就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统一行动,搞好整改,强化监督,坚决纠正药品生产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药品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监管能力,确保各族群众用药安全。
会议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搞好集中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开展集中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一系列部署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际行动,保障大众用药安全的是重要举措,是提高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药品质量的迫切需要。各级监管部门和药企一定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把集中整治工作真正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要切实突出整治重点,下大力搞好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工作。各药品生产企业要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3个方面的9个重点项目,逐项搞好自查自纠工作,把存在问题彻底解决好,监管部门要对照7个方面的十三种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三要切实落实好各自职责,把集中整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企业要强化责任意识,真正把保障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到位。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积极履行职责,加强上下协作配合,形成抓集中整治工作的合力。四要切实贯彻“严”字当头原则,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在集中整治中,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定要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严格检查严格监管,严格纠正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违法案件,决不能压案不查,把“六个一律”落实到实处,做到“四个绝不”:绝不放过一个安全隐患,绝不放过一个违法违规企业,使问题企业受到警示和惩戒;绝不放过一个违法分子;绝不给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留下任何隐患,确保集中整治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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