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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低碳网 点击数:1330 更新时间:2012/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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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能源执行董事兼副总王冬至28日对媒体表示,新奥能源联合中石化对中国燃气发起收购的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并且收购报价是公平合理的。中石化和新奥去年12月对中国燃气发出联合收购要约,拟以每股3.5元的价格分别收购中国燃气45%与55%的股权,但中国燃气认为收购价格未能反映本公司的基本价值。 新奥能源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郑则锷(Wilson Cheng )今日还向媒体表示,公司持有近60亿元现金足以完成对中国燃气的联合收购。他还表示,中国燃气董事会高层拒绝与新奥能源及中石化就收购问题直接联系,而双方的财务咨询公司也只就收购问题仅仅会面过一次。在此次收购计划中,新奥与中石化聘请花旗作为财务咨询,而中国燃气则聘请麦格理作为其财务咨询机构。 据悉,新奥集团财务负担相对较重,在提出要约后,三大国际信贷评级机构已将新奥列入负面观察名单。新奥集团截止2011年资本负债率达54.3%,但去年净收益为12.5亿元,同比增长23.7%,主要归功于天然气的销售量增长。 有消息说,在中国燃气内部,包括韩国SK集团在内的诸多主要股东在过去数月中,针对收购目标已在二级市场中募集了不少股份。 在中石化与新奥集团联合发起正式收购要约前,尚须通过商务部反垄断审批以及股东的批准。新奥集团曾表示将在4月底向其股东发布正式通告。中石化与新奥集团表示如果成功收购中国燃气,将继续保留中国燃气的上市地位,并不会解雇中国燃气的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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