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了出台17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路面执法、教育管理等工作。网友热议,17项措施意味着今后拿驾照的难度增加,拿到驾照后管理更加严格。出台这一系列规定的出发点是什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29日在新华网访谈时回应,2011年发生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交通参与者违法是最主要因素,17项措施的出台,主要将改变“一考定终身”的驾照考试制度,严格资格准入、严格教育管理。
驾驶培训不能“一考定终身”
李江平说,驾驶人管理是全过程、动态的管理,不能“一考定终身”。要强调考试、路面执法、日常教育三种方式紧密结合,不仅要提高驾驶人的技能,还要提高驾驶人的意识。
据了解,在新出台的17项措施中,调整驾照考试内容是其重要措施之一。李江平解释说,这种改动主要是增加一些案例和情景式试题,改变“背法规”的习惯做法。在路训和路考环节,新规要求不少于三条路线,并增加连续急转弯、雨雪天气、夜间行车、突发情况处置等情景的模拟。
交警路面执法也增加了对违法驾驶人的教育内容。新出台的措施规定,对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求当事人到大中队接受处理,按规定予以记分,在处理时,对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人还要进行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李江平介绍说,新出台的17项措施还要求建立考试发证和执法管理责任倒查制度,凡是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审验、路面管理环节进行责任倒查,3年内驾龄的驾驶人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还要倒查驾校培训质量责任,对存在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暂停受理报考申请。
交通死亡事故多是人祸
数据显示,去年我国交通事故死亡62387人,其中死亡10人以上的交通事故27起,造成451人死亡。
李江平说,经过统计,6万多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92%是由交通参与者违法造成,例如超速、抢道、转弯时不打方向灯、不按喇叭等,仅超速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就占总数的14.2%。
“交通事故是综合因素造成的,涉及到人、车、路、环境等方面,但最主要的因素是人。”李江平说,一些驾驶人应急处理能力比较差,在避险过程中操作不当,也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截至今年2月份,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了2.28亿,驾驶人2.39亿人。其中持有汽车准驾种类证照的1.78亿人,驾驶人数量每年增加2000万以上。李江平说,“现在三年以下的驾龄有八九千万人。因为是新手,必然在驾驶经验、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存在着和驾龄较长的人没法相比的缺陷,通过对交通驾驶整个环节的管理才能促进驾驶人整体安全文明驾驶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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