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近日,安徽省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积极采取行动,果断采取措施,全力做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3个批次药品查处工作。
合肥市局要求全市各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立即暂停销售和使用国家局通报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3个批次药品。自即日起立即开展药用空心胶囊监督检查。结合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将药用空心胶囊的生产、使用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严把源头关。
铜陵市局在全市进行紧急大排查,对未按规定停止销售和使用的企业或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理。该局执法人员前往全市唯一一家使用胶囊的药品生产企业,调查企业使用的药用胶囊进货渠道,对发现从浙江购进的2批次胶囊立即抽样检验,待检验结果公布后将作进一步处理。
芜湖市局要求涉药单位,凡发现媒体报道的相关批次药品,立即暂停销售,予以封存,并向各县区局或市局报告。监督各药店、医院立即暂停销售使用相关批次药品。督促各药品批发企业、各市级以上医院暂停销售使用相关批次药品。
明光市局在第一时间利用短信平台和监管网络群下发通知,组织全员开展铬超标相关产品“拉网式”专项检查。截至目前,检查中除发现一家企业从浙江购进空心胶囊经委托检验合格外,其余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未发现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
枞阳县局通过网络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组织清查,组织执法人员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目前,全省此项检查仍在进行之中。
湖北省
2012年4月15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并于4月16日发出紧急通知,迅速开展明胶空心胶囊生产使用情况核查工作。
一是对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制剂室购用明胶空心胶囊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空心胶囊供应商审计情况、购用数量、使用情况、库存情况、检验情况等。发现企业库存以上厂家生产的空心胶囊,应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使用以上厂家药用胶囊生产的成品,应立即封存送检,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决定是否放行;对浙江新昌其他厂家生产的空心胶囊应立即封存,抽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二是要求辖区内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药店和医疗机构暂停销售和使用媒体曝光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3个批次药品。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使用,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
三是要求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应严把明胶空心胶囊购进关、质量关,严格供应商审计制度,严格按中国药典(2010年)要求对购进药用空心胶囊进行批批全检。
四是要求各市州局进一步加强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广西区
2012年4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被媒体曝光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3个铬超标药用空心胶囊产品查处工作。
一是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区所有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药店和医疗机构立即暂停销售和使用涉及的批次药品,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使用,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
二是要求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统计涉及批次药品的购销、库存和使用情况,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相关产品的核查,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
三是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广西生产药品的质量监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行动和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在全区开展地毯式的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行动,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坚决打击,绝不姑息迁就,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贵州省
为防止问题空心胶囊流入省内,确保药品、保健食品产品质量安全,2012年4月17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空心胶囊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对辖区内有胶囊剂产品生产的药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清理有无浙江新昌县儒岙镇生产的药用空心胶囊,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店、医疗机构进行核查,如发现有附件列出的9个生产企业生产的13个批次产品的,一律封存,待进一步处理。
通知要求,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对空心胶囊的进货渠道进行一次认真清查,如有从浙江新昌县儒岙镇生产厂家购进的空心胶囊,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将情况报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认真督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原材料采购渠道,要求企业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采购空心胶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和使用,对进货渠道不明、资质不全的空心胶囊不得用于保健食品生产,对媒体报道涉嫌铬超标空心胶囊生产企业的产品暂停使用,待产品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使用,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云南省
近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药用空心胶囊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明确要求抓住3项重点工作,确保质量安全。
一是立即开展对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要求全省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对生产空心胶囊原辅料供应商资质情况、供应渠道、产品出厂检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生产的空心胶囊抽样3批送当地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查中如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二是立即开展对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生产制剂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督检查
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对所购进的药用空心胶囊供应商资质情况、供应渠道、产品出厂检验情况、空心胶囊入库检验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样跟踪检查,检查中如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三是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要求,全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要暂停销售和使用所涉及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3个批次药品。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使用,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
新疆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下发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产品查处工作,并就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药用辅料行为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多项措施,立即通知辖区内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暂停销售和使用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3个批次药品,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使用,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
二是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生产硬胶囊剂型药品的生产企业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用空心(软)胶囊开展监督检查(对使用其他药用辅料的购进、检验、使用等情况也要督促自查和检查)。重点检查:
(一)药用空心胶囊及其生产供应商的资质是否合法;是否有药用空心胶囊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用空心胶囊的药用辅料注册证及再注册证书、药用空心胶囊的药用辅料批准文号。
(二)药用空心胶囊的购买发票显示的供应商是否与所提供的上述《药品生产许可证》上的企业名称一致;查购买数量。
(三)药用空心胶囊物料的入库、领料、退库记录。相关硬胶囊剂产品的批生产记录中药用空心胶囊的使用量、退回量。综合计算药用空心胶囊的购入量、入库量、使用量及剩余量是否相符。
(四)药用空心胶囊的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检查药品生产企业购入的药用空心胶囊是否有其生产供应商经检验符合药典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是否经本企业检验合格后投料使用;是否按规定贮存药用空心胶囊并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三是各地可在未完成的2012年上半年药品监督抽验计划中,安排对辖区内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生产硬胶囊剂型药品的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进行抽验。
四是自治区局将组织检查组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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