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和省局统一部署,全面启动药品安全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
为确保此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厦门市局在流通领域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宣传,大力发动。充分利用动员会议、网络媒介、短信平台等向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转发通知,积极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要求企业对照整治内容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自纠报告。二是结合实际,重点突出。在前期梳理分析上年度企业经营情况的基础上,以近两年曾涉及购销假劣药品、违反药品GSP行为和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以供货方资质审查情况、购销活动票据管理、基本药物配送、仓储条件及库区管理以及销售去向等为重点检查内容,按企业经营规模从小到大,信用等级从高到低,有的放矢地有序开展整治工作。三是严格要求,确保实效。要求监管人员按照《药品管理法》、《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拟定检查细则,保证覆盖范围,保持严管力度。对集中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截至2012年4月30日,已完成批发企业检查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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