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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投资房产本就有风险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青网    点击数:449    更新时间:201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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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杭州、宁波接连上演“房闹”事件,部分楼盘的业主打起横幅冲击售楼处,要求开发商退房或是补偿因为房价下跌所造成的损失。杭州更是从5月3日至5月5日接连发生3起同类事件。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陈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眼下杭州之所以变成“房闹”事件比较突出的城市,主要是因为杭州新房打折力度明显高于其他城市。在杭州,6折7折出售的项目并不罕见,甚至8折降价出售难度依然很大。90平方米的新房,单套房产优惠幅度可能超过50万元。

  “这一切都是调控前杭州房地产泡沫过多的后遗症。投资性需求撤场,仅仅凭借刚性需求难以支撑,房价大幅下滑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老业主的既得利益遭受较大影响,因此向开发商讨说法,虽然于情可悯,但于法无依。”陈雪说,房产归根结底也只是一种产品,其价格产生波动再正常不过。如果只是单纯把其当成投资产品,和股票没什么区别,有涨有跌均由买家自行承担本来就是形成买卖行为之前的默许规则。

  事实上,类似杭州这种老业主“维权”风波在去年底部分项目开始大幅降价时就已经屡见不鲜。在2011年的10月到11月间,北京、上海、南京、芜湖等地就有八处楼盘出现了业主要求退房、“维权”引发的严重纠纷。

  业主们的愤怒可以理解。完全可以想象,当年他们买房时,售楼人员曾经给他们编织过怎样美好的市场图景。正是这种宣传与现实的落差,引发了购房者过激的“维权”行动。与此同时,它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多年来我国楼市畸形发展的现实,“房价从来没有真正跌过,使得购房者忽视了房屋作为商品不仅会涨,而且会跌的事实。”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对于将投资赌在房子上的人们而言,现在是应该增加风险意识了。

  购买房产对于中国大部分普通家庭而言是最重要的投资和消费,在进行这项投资时无疑需要足够的理性与慎重。当投资房产出现巨大损失时,在追究开发商事前的“忽悠”和承诺的同时,购房者也需要反思,在这个过程中,自己是否过分相信了市场的前景,是否也有希望房屋溢价谋取利益的侥幸?

  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认为,对于频发的“房闹”现象,在坚持“契约精神”的同时,也要看到购房者在议价方面先天的弱势地位,看到开发商在推高房价方面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开发商不能以“契约精神”为由推开一切责任。“在处理‘房闹’问题上,不能单单考虑法律因素,还要有道义和情感上的考量。”

  将“房闹”问题的解决寄托在企业自身的道义上无疑有些理想化。从监管着手,彻底理顺房地产销售环节的种种弊端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健康的房地产市场需要健全的制度,更需要理性的消费者和诚信的商家。

  “我国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发展隐含着许多问题,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其投资属性过大。生活必需品投资属性过重,所涉及的就不再只是市场健康与否的经济问题,而是普通消费者能否正常生活的社会问题。”陈雪认为,房价下跌刺激很多老业主“房闹”,这是市场的阵痛。但这种疼痛,却能让更多人认清“投资房产有风险,入市购房需谨慎”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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