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5日通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胶囊剂药品监督抽验情况,新疆华世丹药业有限公司的三批次产品不合格。
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发生后,按照国家局统一部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 9 家在产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抽验,共抽验上述企业胶囊剂药品 67 批次,合格产品 64 批次,新疆华世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头孢拉定胶囊(生产批号:111208、111206)和一批次西咪替丁胶囊(生产批号:100612)不合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中国药典2010版实施前生产的胶囊剂药品铬含量超标的由生产企业主动召回,不予行政处罚。个别批次铬超标产品正在复验,复验结果如与本次发布结果不一致,以复验后公布的结果为准。
铬含量超标产品批次名单
序号 |
生产企业名称 |
药品名称 |
生产批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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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疆华世丹药业有限公司 |
头孢拉定胶囊 |
11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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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疆华世丹药业有限公司 |
头孢拉定胶囊 |
11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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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疆华世丹药业有限公司 |
西咪替丁胶囊 |
100612 |
中国药典2010版实施前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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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中国药典2010版实施前生产的胶囊剂药品铬含量超标的由生产企业主动召回,不予行政处罚。 2、个别批次铬超标产品正在复验,复验结果如与本次发布结果不一致,以复验后公布的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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