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C/PDC163-2007
(第1版第0次修订) 1. PSE认证证书
PSE认证合格证书,是证明产品符合日本《电气用品安全法》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 2.证书的内容 根据日本《电气产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PSE认证证书的内容包括:(1)证书编号;
(2)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名称及地址;
(3)产品的名称、规格和描述;
(4)依据标准的标准号及版本号、修订号;
(5)认证模式;
(6)发证日期和证书有效期;
(7)发证机构全名和登录号;
(8)签发人手签章。
3.证书的形式
PSE认证证书采用日、英文对照形式。PSE认证证书应有中文形式。
4.证书的有效期
PSE认证证书有效期按《PSE认证临时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有效期执行。
5.获证企业使用证书的权利和义务
5.1 获证企业应保证获证产品质量稳定,认证产品变更未经同意,不得使用该证书和认证标志。
5.2获证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发生重大变化,应报告CQC并接受CQC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前及监督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该证书和认证标志。
5.3 获证企业应妥善保管好证书,以免丢失、损坏。 5.4 证书不准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
5.5企业应按时交纳认证费用,以获得或保持证书。
6.对伪造、假冒、涂改、出租、转让及滥用认证证书者,除暂停或撤消其认证证书、责令其采取纠正措施外,必要时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7认证证书的发放
7.1 企业可直接派人持证明或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持委托单位的委托函到CQC领取认证证书。
7.2 企业也可委托CQC邮寄认证证书。如委托邮寄,企业应将其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和其他证明材料以正式公文(委托函)通知CQ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