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湖南确有城市纳入房产税试点
征收时间尚不明确,专家称湖北鄂州或只针对经营性房产
继重庆、上海之后,湖北和湖南将有部分城市纳入房产税试点。
国土资源部网站前日一条挂出后不久又消失的新闻将房产税扩大试点的话题再次推向舆论焦点。南都记者多方求证了解到,湖北鄂州和湖南湘潭的确已经纳入房产税第二批试点城市名单,目前还在制定房产税征收方案,但具体征收时间尚不明确。其中湖北鄂州的试点暂时只针对经营性房地产,不包括住宅。
湖北鄂州房产税试点计划在明年实施
近来楼市成交回暖,房价再现反弹势头。经过国务院房地产调控督查组的一轮督查之后,会不会出台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而房产税自从2011年在上海、重庆开展首批试点以来,会不会扩展到更多的城市,成为楼市调控的政策猜想。
前日,国土资源部新闻栏目转载的一篇短消息引起人们注意,称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透露,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此次试点与上海、重庆不同的是,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这篇新闻立即引发高度关注,但国土资源部网站当天又撤销了这篇消息。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倪红日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被高度关注的房产税实际上存在两种不同的概念,一个是针对经营性房地产征收,另一个是针对包括住宅在内的更大范围房地产征收。据她最新了解到的情况是,湖北鄂州的房产税试点是针对经营性房地产征收,并非针对住宅。(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倪红日曾参与房产税地方试点的调研工作,并走进中南海为房产税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支持。她告诉南都记者,“鄂州城市规模不大,但做了比较具体的方案,试点的意义在于验证按照市场评估价征收房产税是可行的。”她还透露,湖北鄂州的房产税试点原计划在明年实施。
开征房产税技术条件尚欠完备
今年以来,住建部和国税总局分头推动了两项与征收房产税密切相关的技术筹备工作。住建部在推动国内不同城市住房信息的联网,这将作为评估人均住房面积的重要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日前正在合作举办房地产估价技术应用工作高级专业人才培训班,这也正是为房地产市场价格批量评估做准备。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陈杰对此指出,目前我国房地产估价技术应用方面的人才匮乏和管理经验欠缺,因此,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知识和技术水平。
中国房地产税改革专家组顾问曲卫东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指出,房产税试点扩大是必然趋势,上海、重庆是较大的直辖市,而湖北和湖南选择较小的二线城市,这种试点组合是为了检验房产税在当地的效果。
但他也强调,近期全面铺开房产税的可能性比较小。曲卫东调研发现,目前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并不理想。“各个城市差别很大,有的城市房管部门和土地部门是合在一起的,有很多城市又是分开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倪红日注意到,不同城市信息联网过程中存在一些阻力,”有些人担心暴露自己的全部房产。“她认为推动这项工作还需要各地政府的配合,但她认为这些困难是可以克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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